下一步★,融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检查★★★,加大对物业服务收费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★。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管,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★,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★★。(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亦唯)
秩序★,促进“质价相符★”的服务收费环境构建,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“5+2”行动部署要求,从严格执法★★、聚焦问题、加强普法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。
结合专项检查的开展,依法查处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★★、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★★,对带头涨价、串通涨价★★、坐地起价★★、哄抬物价等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。截至目前★★★,发现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公示不到位、收费票据不规范等问题6条,查处未明码标价物业2家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规范,对存在明码标价不全面和未进行价格公示、收费不公开透明的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。
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物业公司是否在相关部门进行物业服务星级标准、收费价格备案,是否按照要求将物业服务政策、收费项目★、收费标准等规范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★★,是否存在分解项目收费★★、重复收费★,是否超范围收费★、提高标准收费、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况。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社会化停车设施、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,不按规定计时收费,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收费,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,以模糊标价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。同时★★★,详细查看终端用户缴费清单和转供电主体企业财务账目,是否有违反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不合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检查物业服务单位18家、停车场所21家,发放《关于禁止在转供电过程中不执行政府定价的提醒告诫书》22份。
本着严格执法与规范教育结合的原则,引导物业服务经营单位规范收费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。现场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中的重点条款,指出物业服务收费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价格问题,提醒告诫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★,加强内部管理★,规范收费行为,防止乱收费、多收费等问题发生,并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广大业主的指导★★★、监督,自觉规范收费行为★★,提升经营服务质量。